很多人问,既然盐城市民保这种惠民类产品号称“不限健康状况”,那到底是不是什么病都能赔?

其实不是的。它确实允许带病投保,但对于一些严重的既往症,赔付规则是有区别的。

简单来说,如果你在投保前已经患有某些特定的重大疾病,那么针对这些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产品是不予赔付的;但如果是其他非约定的既往症,或者新发的疾病,还是可以按照约定进行报销。

具体哪些病被列入了“不赔”的名单呢?主要是这几类比较严重的情况:

比如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淋巴瘤)、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肝功能不全。还有缺血性心脏病(像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达到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

另外,高血压病3级、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以及伴有并发症的糖尿病,也在约定范围内。系统性红斑狼疮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同样属于这类约定既往症。

除了住院医疗,大家很关心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生效日前已经确诊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那么因为治疗这些癌症而产生的、符合《盐城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里的药品费用,是不予赔付的。

所以,虽然门槛低,但保障责任里的“除外责任”还是要看清楚的。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约定既往症,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多看看相关的科普,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毕竟买保险是为了转移风险,搞清楚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心里才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