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寿险,第一步就可能踏进了法律红线。
你以为签个名、交个钱就能投保?事情没那么简单。《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这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规矩,是写进法律里的硬性要求。给自己买寿险,这个规定同样适用——你得自己签字确认,不能让别人代劳。
还有个更隐蔽的坑。《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说了,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这类保险,保险公司也不能接单。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投保是例外,但也有保额上限。直白点讲,如果你想给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对不起,法律直接Say No。
你以为前面都没问题就万事大吉了?还差一步。投保时通常要填健康告知表,如实申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个评估风险,决定是正常承保、加费还是除外责任。这一步关系到以后理赔顺不顺利,不是随便填填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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