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前年查出了甲状腺弥漫性病变,治疗了一阵子,情况挺稳定的。后来他想给自己存点养老钱,看上了某家保险公司的年金险,投保的时候想了想,觉得自己这病又不是什么大事,就没在健康告知里提。
结果呢?后来出险了,保险公司一查病历,直接拒赔,理由是未如实告知。他那叫一个冤啊,明明治愈了怎么还算隐瞒?这事说起来,年金险健康告知确实比重疾险、医疗险宽松,但不是没有要求。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公司询问的情况必须如实告知。
所以啊,有甲状腺相关问题的人,投保前真得把这事当回事。
但话说回来,也不是得了这病就彻底告别年金险了。各家保险公司的核保尺度真不一样,有的对已治愈、病情稳定的甲状腺问题比较友好,可能标体承保;有的呢,可能加费或者约定一些特别条款。这里面的门道挺多的,不能光看产品名称或者听别人说“好投”就冲进去。
我的建议是,投保之前先别急着签字,把自己的病情、治疗情况、最近的检查报告都整理好,然后找保险公司或者专业的保险顾问问清楚,让他们给个初步评估。这样心里有底了再行动,总比事后扯皮强。
说到底,甲状腺出问题不代表和年金险绝缘,但前提是把该做的功课做到位。如实告知这一步,真别想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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