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拿到生育津贴那一刻,心里可能都犯嘀咕:这钱到账了,要不要拿出一点去交税?

先给个定心丸:不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换句话说,你产假期间拿到的那笔生育津贴,完完整整都是你的。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涵盖两部分:一是生育津贴,用来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二是生育医疗待遇,覆盖怀孕、分娩期间以及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生完孩子或流产后,就可以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了。这里要特别提醒一句,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材料要求和办理时限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准备材料前先电话咨询确认,免得白跑一趟。

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如果是失业的生育妇女,还需要额外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委托他人办理的话,记得带好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生育津贴免税这件事,知道的人可能还真不多。下次跟同事聊起产假待遇,可以把这个知识点分享出去——毕竟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知道就是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