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受了工伤的朋友在离职算账时,容易把两笔钱搞混:一笔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另一笔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笔钱虽然都是离职时才发的,但掏钱的“老板”不一样。

简单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也就是说,只要公司平时老老实实给你交了工伤保险,这笔钱就由社保里的工伤基金来出,不用公司自掏腰包。这主要是为了保障你离职后,如果旧伤复发或者需要后续治疗,手头能有一笔专门的医疗储备金。

不过,这里有个大前提:你的伤残等级得在五到十级之间,并且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终止了,才能去申领这笔钱。

那公司是不是就完全不用管了?也不是。公司还得给你发另一笔钱,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笔钱是专门补偿你因为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再就业可能受影响的损失,必须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你。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最担心的其实是另一种情况:如果公司压根没给我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很明确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得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也就是说,没交保险,这两笔钱都得公司自己出,一分都少不了。

所以,这笔钱到底谁出,关键看公司有没有依法参保。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入职时确认一下社保缴纳情况,真的很有必要。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和工伤认定的细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科普内容,心里有个底,遇事才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