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大疾病保险,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看保障全不全、赔几次、赔多少。但说实话,等你真正用到的时候才会发现,有些坑藏在合同里那些不起眼的小字上。
比如二次赔付。你可能觉得“二次赔付”听起来很实在,但仔细看条款会发现,特定疾病的二次赔付往往有严格限定——只针对同一种疾病的复发,或者心脑血管类二次赔的范围被收窄到仅限新发、复发或转移,持续状态不在范围内。翻译成人话就是:如果你还在持续治疗但疾病既没复发也没转移,这笔钱可能拿不到。
再说身故责任这事。有些产品把身故和重疾绑定在一起销售,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储蓄型重疾险”。好处是早晚能拿到一笔钱——要么赔重疾,要么赔身故,总不会“白买”。但代价是保费比纯消费型的贵出一截。值不值,就看你更在意确定性还是灵活性了。
哦对了,健康告知、等待期、免责条款这些,每家产品的规定都不一样。我的建议是,别嫌麻烦,购买前把合同条款从头到尾看一遍,重点确认给付条件、间隔期要求以及哪些情况不赔。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