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朋友在问,说那个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来了,里面是不是规定了买重疾险必须得“双录”(就是录音录像)?

我特意去翻了下那份征求意见稿,实话实说,里面并没有直接出现关于“双录要求”的法律条文。也就是说,这次修订并不是以明确强制“双录”的方式来规范重疾险销售的。

但这不代表咱们消费者就没什么可依靠的了。征求意见稿在第十八条里做了个挺重要的补充:保险人应当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且要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对免责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明确说明。

这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双录”,但逻辑是相通的——都是为了让你明明白白买保险。毕竟重疾险这类长期险,免责条款往往比较复杂,什么既往症不赔、特定情况免责等等,普通人看一遍真不一定能全弄懂。

所以我的建议是,投保的时候,尽量留下点“痕迹”。比如和规划师的聊天记录、电话沟通时的录音、往来的邮件等。这些东西平时看着不起眼,万一以后有了理赔纠纷,它们就是保护你权益的有力证据。

其实不管法规怎么写,自己多留个心眼总是没错的。如果你对在水滴保官网首页上挑选产品还有什么拿不准的地方,或者想看看更详细的保险攻略,都可以随时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