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惠遂保”既然说了不追究既往病史,那以前得过什么病都能赔,这其实是个误区。
咱们得把“能参保”和“能赔付”分开看。惠遂保确实允许带病投保,但在具体的保障责任里,尤其是那15种特定高额药品(特药)这块,是有明确例外的。
条款里通常会约定,如果是在保险生效前就已经患有的某些严重疾病,也就是所谓的“1类既往症”,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特药责任的。而恶性肿瘤,恰恰就在这个1类既往症的名单里。
所以,如果一位朋友在买惠遂保之前已经确诊了恶性肿瘤,那么后续如果用到这15种特药目录里的药,这部分费用是没法通过惠遂保的特药责任来报销的。这并不是说整个保单无效,其他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能还能按规矩走,但特药这块确实被划在了外面。
我寻思了一下,这种设计其实也是为了平衡普惠性和可持续性。毕竟特药价格不菲,如果对既往重症完全敞开,保费可能就得涨上天,或者基金穿底,最后大家都没得玩。
大家在投保这类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时,别光盯着“不限既往症”这几个大字乐呵,一定要沉下心看看条款里关于“既往症”的具体定义,以及哪些责任是免责的。特别是家里有老人或者已有健康状况的朋友,更得把这点琢磨透。要是拿不准,可以去水滴保官网首页看看相关的科普,或者咨询专业人士,搞清楚自己到底能保什么,不能保什么,心里才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