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个朋友,肺炎住过院,后来康复了,想着买份终身寿险给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投保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都已经好了,还有必要说吗?

结果你猜怎么着?

后来他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调出了他之前的住院病历,发现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认为这属于“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情形,直接解除了合同。他当时整个人都懵了——钱交了,保障没了,理赔更是想都别想。

这就是很多人踩的坑:觉得自己康复了,告知了反而会被拒保,不如不说。想法可以理解,但后果真的挺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投保人必须将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是法定义务,不是保险公司故意为难人。

更关键的是后面这句: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告知,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没有告知,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调整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注意,这里说的是“有权”,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保险公司这个权利。

有人会问:我真的好了,为什么还要告知?

因为保险公司评估的不是你现在有没有病,而是你未来的风险有多大。既往病史是评估风险的重要参考依据。治愈了确实好,但病史本身不会因为治愈就从你的健康档案里消失。保险公司会综合考虑病史类型、治愈时间、康复情况等因素来判断要不要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

所以,有肺炎住院经历的人投保终身寿险时,正确做法是:如实告知病史,然后等待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核保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专业的判断,可能是正常承保、可能是加费、也可能是其他结论——这都是正常的核保流程,不存在故意为难谁的问题。

但如果你选择不告知,即便你现在身体确实很好,后续万一出险理赔,保险公司是有权利追溯这段既往史的。到时候轻则合同解除,重则直接拒赔,得不偿失。

想继续了解投保时的健康告知该怎么处理,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