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朋友问,如果在烟台以个人身份挂档缴纳社保,等到符合退休条件时,把医疗保险费补齐到20年,退休后能不能像在职职工那样,每个月往医保个人账户里打钱?
这事儿确实挺关键的,毕竟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平时买药、看病都能用。根据烟台市相关部门的回复,市直的个人挂档人员在办理正常退休后,是可以享受个人账户金待遇的。也就是说,只要你顺利办了退休,这个“每月打钱”的资格是有的。
但这里有个细节得跟大家说清楚。虽然能享受待遇,但个人账户里具体有多少钱,或者怎么划入,跟你是怎么交满这20年的有很大关系。按照烟台的政策,如果你是因为缴费年限不够,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补齐剩余年限的医保费,那么这部分“补出来”的年限,是不计发个人账户金的。它主要作用是帮你凑够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门槛。
真正能产生个人账户金的,通常是你之前按月实际缴纳的那些月份。所以,如果你前期一直是老老实实按月交的,那这部分积累下来的权益在退休后依然有效。至于退休后每个月具体能划入多少,现在各地都在改革,烟台也是按固定额度来划入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跟年龄挂钩算比例。
所以说,结论是能享受待遇,但别指望靠最后那一笔补缴的钱来增加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你正处在挂档缴费的阶段,建议还是尽量保持连续按月缴费,这样对未来的医保权益更稳妥。要是想看看自己目前的缴费情况或者了解更细的规则,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查查相关的社保知识,心里更有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