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同样是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最后到手的赔偿可能差很多?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重疾险按给付形态划分,主要有两种——额外给付型和提前给付型,听起来名字差不多,但它们对主险保额的影响,完全是两码事。
先说额外给付型。这种形态下,重疾理赔是“额外”的,保险公司除了给付主险对应的保险金,还会额外再给一笔重大疾病保险金。关键是,重疾赔完之后,你的主险——比如终身寿险——身故或满期的保额基本不受影响,该多少还是多少。
再说提前给付型。这种形态的逻辑是:重疾赔付被视为从主险身故保额里“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的身故保额会等额减少。举个例子,你买了一份寿险保额50万,附加了提前给付型重疾险30万,万一先确诊重疾赔了30万,那后面万一人不在了,身故就只能再赔20万了。要是重疾保额和身故保额一样大,整个合同可能直接终止。
我跟你说,这个细节很多人买的时候压根没注意,等到理赔的时候才发现“怎么少了这么多”,那叫一个懵。
哦对了,现在市场上也有不捆绑主险的独立给付型重疾险,选择更多元化一些。
所以啊,不管是买哪种形态的产品,条款里那句“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是否继续有效”一定要看清楚。不同公司的规定可能还有差异,别嫌麻烦,问清楚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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