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开公司的,前阵子跟我吐槽——给员工买了雇主责任险,寻思这下啥事儿都有人兜底了吧。结果员工在外面谈业务的时候,把人家客户给撞了,客户转头把公司也告了。他理所当然觉得保险公司得赔啊,结果呢,拒了。
这事儿挺典型的。很多老板以为雇主责任险是个“万能兜底”,其实它有明确的管辖范围。
先说诉讼费。这个它真管。但你仔细看条款会发现,通常写着“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啥意思?就是出了事儿你得先跟保险公司报备、让他们点头,自己垫钱请律师的事儿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别到时候真打起官司来才发现这笔钱没着落。
再说第三方责任。员工在外面惹了祸,人家客户、路人找你公司索赔——这类事儿雇主责任险一般不管。为啥?因为它本质上只保“雇主对员工的赔偿责任”。员工致第三方损害,属于公众责任险的领域。当然,市面上有些雇主责任险产品会附加第三者责任条款,但那是选配不是标配,你要是没加这项,遇到事儿照样抓瞎。
所以啊,买之前别光看保费便宜不便宜、责任写得厚不厚,得翻到“除外责任”那几页好好读读。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