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保险,买的时候听着挺美——"有病治病,没病返钱"。但实际条款怎么写的,很多人到理赔那一刻才搞明白。
我见过不止一个朋友拿着产品宣传页问:"你看,这写着满期返还保费,保障继续有效,对吧?"说实话,这个说法不能算错,但它描述的往往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返还型重疾险的主险是两全险,附加险是重疾险,两者的效力是绑定的。大多数产品约定:生存至满期,给付已交保费作为祝寿金,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而附加的重疾险跟着主险走,合同效力也跟着终止了。
换句话说,"保费返了,保障继续"这句话,听听就好。
还有一点更隐蔽的。如果在保障期间发生重疾、拿到赔付,合同通常就结束了。这里有个微妙的互斥关系:重疾已经赔过了,满期生存金大概率也拿不到了——因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效力终止。你看,既不是纯粹的"返还",也不是纯粹的"保障继续"。
说实话,这类产品条款本身就复杂,保险公司还时不时调整产品信息。我就见过有朋友拿着去年的产品资料对照今年的条款,发现对不上的情况。投保前,建议直接找保险公司的官方渠道确认一下具体条款,别嫌麻烦,毕竟买的是几十年的保障,多问一句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