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年投保前体检查出了甲状腺结节,医生说没啥大事,定期复查就行。
他当时就犯嘀咕:这还用告知吗?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情况了。投保的时候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甲状腺结节嘛,谁还没个;感冒咳嗽嘛,谁没得过。结果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一查病史,拒赔。
这时候才明白——健康告知这事儿,真不是保险公司故意为难人。
《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清清楚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更狠的是这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换句话说,当时一句"我以为这个不用说",到时候可能就是几十万的损失,还不退还保费。你说冤不冤?
我跟你说啊,理赔纠纷里"未如实告知"能占一大部分,真不是保险公司故意卡你,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健康告知通常涉及身体状况、疾病史、家族病史、职业风险这些方面,问卷上的每一个问题,都不是随便问的。
所以我的建议很简单:别自己判断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如实回答就是。哪怕你觉得这是个"小事",保险公司的核保逻辑跟你想的不一定一样。
要是真拿不准,投保前可以先咨询一下,或者找专业的保险顾问帮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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