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朋友跟我吐槽,说他买了份百万医疗险,住院花了两万多,结果申请理赔时被拒了。

我一听,觉得奇怪:这产品我看过,责任还挺全的,怎么就拒了?

结果你猜怎么着——他住的是一家私立医院。

“但那医院明明也是医保定点啊!”他挺委屈。

问题就出在这儿。很多人分不清“医保定点”和“商业医疗险指定医院”不是一回事。你拿着商业保险的合同去私立医院看病,人家根本不管你是不是医保定点——合同里写的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你跑去私立医院,这笔费用人家就是可以不赔的。

这还真不是保险公司故意刁难。监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跟投保人约定以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你在买保险的时候,合同里通常都会写清楚:就诊医院必须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

那特需部、国际部呢?普通部之外的这些,大多数产品也是不报的。道理一样——合同没写,就不在保障范围内。

等等,有没有例外?

有,但很特殊。比如急危重病需要就近急救,这时候送到最近的医院,事后是可以跟保险公司说明情况、申请通融的。不过这类情况审核会比较严格,不是“住了就能赔”。还有些创新产品(比如某些面向特定地区的产品)会放宽要求,但这都属于少数情况,你得仔细看自己的合同。

所以关键就一句话:看病前,先翻合同看看你买的保险到底要求什么等级的医院。不是所有公立医院都行,更不是私立医院一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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