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老张最近有点烦。他给自己买了份寿险,身故保险金120万,受益人写了两个女儿。可等到理赔的时候,大女儿认为应该三七分,毕竟自己这些年照顾老人更多;二女儿觉得应该平分,毕竟都是亲生的。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回复让老张后悔莫及——保单上只写了“两个女儿”,没写比例,也没写顺序。法律上,这笔钱就得均分,每人60万。

“我以为写两个人就够了,谁能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老张叹气。

其实法律早就给了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写得明明白白: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关键在后半句——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确定呢?不好意思,法律替你们定了: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所以你看,老张家的情况并不特殊,法律早就预判到了这种可能性。

指定受益人这事儿,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复杂。

一方面,你可以指定两个、三个甚至更多受益人,没有人数限制。投保时跟保险公司说明就行。另一方面,指定多人时最好把两件事说清楚:

一是受益顺序。比如第一顺位是配偶,第二顺位是两个子女。万一第一顺位的人也在保险事故中出现了,就轮到第二顺位的人来领。

二是受益份额。同样是三个受益人,可以约定每人33.3%,也可以约定大女儿40%、二女儿35%、三女儿25%。比例加总最好是100%,当然如果不写,法律默认均分。

还有个前提不能忘。《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说得很清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是给自己买保险,受益人怎么写、以什么比例写,你自己说了算;如果给别人买,比如给父母投保,那受益人的选择和分配方案,得经过被保险人点头。

老张后来把保单改了一遍,这次写清楚了“大女儿40%,二女儿60%,无顺序先后”。他说,幸亏当时人还在,有些话提前说清楚,比人走了留一地鸡毛强。

保险受益人指定看起来是个技术问题,其实是个沟通问题。把分配方案摆在明面上,让每个家人都知道为什么这么分,比含糊其辞靠谱得多。想了解更多保险配置的基础逻辑,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