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看到“豁免”两个字容易发懵。其实说白了,它就是一种“出险后免单”的机制。
假如你在缴费期内不幸得了合同约定的病,保险公司不仅赔钱,还会把你后面还没交的保费全免了。关键是,合同没停,保障还在。这对长期缴费的产品来说,挺实在的。
这里头有两个角色容易搞混:被保人和投保人。
被保人豁免,现在大多数产品都自带。只要被保险人确诊了轻症、中症或者重疾,剩下的保费就不用交了。这算是重疾险的标配,杠杆很高,毕竟用一次小理赔撬动了后续所有的免费保障。
投保人豁免就不一样了。它保的是“交钱的那个人”。如果投保人生了大病、身故或者全残,没法继续交钱了,这时候豁免条款就能派上用场,保单照样有效。这个责任通常不是白送的,得额外加钱附加。
我寻思了一下,如果是给自己买,自带的被保人豁免够用了;但如果是夫妻互保,或者父母给孩子买,加上投保人豁免会更稳妥。毕竟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万一交钱的人倒下了,孩子的保障不能断。
不过别光听销售说“有豁免”,得翻翻条款。有的产品只豁免重疾,有的连轻症、中症甚至身故都能豁免。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看不明白的可以来水滴保保险攻略里找找对应的解读,或者直接在水滴保官网首页对比不同产品的责任细节。
总之,豁免是好事,但得看清是谁豁免、什么情况下豁免。别为了省那点附加费,最后留下个缴费真空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