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吐槽,说她体检发现乳腺结节,买医疗险的时候老老实实告知了,结果出险理赔的时候竟然被拒了。
“保险果然是骗人的!”她愤愤不平。
我赶紧问她具体情况。一问才知道,她的乳腺结节被保险公司下了“除外承保”的结论——乳腺相关疾病不赔,但其他疾病正常保。问题就出在这儿,她以为“告知了就完事了”,压根没注意核保通知书上写的那行小字。
乳腺结节投保医疗险,如实告知只是第一步。告知之后会发生什么、你的保障到底有哪些、哪些费用能报哪些不能报——这才是关键。
投保时,你需要按照健康告知的要求,把乳腺结节的具体情况老老实实说清楚,分级、大小、性质这些都得披露,然后提交相关病历资料供保险公司核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当如实说明。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核保结论才是决定你钱包的重头戏。保险公司审核完你的告知情况后,会给出几种不同的结论:
第一种,标准体承保。这是最理想的情况,说明保险公司认为你的乳腺结节影响不大,愿意正常承保。后续因乳腺疾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可以按合同约定申请报销。
第二种,除外承保。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尤其对于已经有结节的朋友。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显示“对乳腺及其相关并发症免责”——也就是说,乳腺结节本身以及由它引发的治疗费用,不好意思,不赔。但其他疾病,比如肺炎、阑尾炎,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是正常报销的。
第三种,加费承保或拒保。这取决于结节的具体情况,严重一些的可能会被加费,严重拒保。
所以问题来了:你以为的“如实告知后可以报销”,到底是哪种情况下的报销?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略的点——既往症。商业医疗险通常将“既往症”列为责任免除范围。既往症一般指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已患有的疾病或症状。如果投保前已经确诊乳腺结节,且被认定为既往症,相关治疗费用可能不予赔付,除非核保结论为标准体承保或产品特约涵盖。
等待期也得留意。投保后一般有一段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因病产生的费用,医疗险是不赔的。这个在各家公司产品条款里都有明确规定,具体期限要看你的保单。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句话:乳腺结节投保医疗险,如实告知是必须的,但告知不等于全赔。具体的报销范围,要看你的核保结论,要看你保单上的特别约定,要看你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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