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都有个误区,觉得只要填单子的那个人(也就是投保人)把情况说清楚就行了,被保人身体咋样好像没那么重要。其实这在以前确实是这样规定的,但现在风向可能要变了。

咱们现在执行的《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挺明白,订立合同时,保险人问啥,投保人就得如实答啥。也就是说,法律上承担“如实告知”这个硬指标的主要是掏钱买保险的那个人。但这有个问题,有时候投保人并不完全清楚被保险人的详细健康状况,或者两者不是同一个人,这就容易产生信息差。

最近出来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里,第十七条有了个大动作:它把如实告知的主体范围给扩大了。新规明确写着,保险人询问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都得如实告知。这意味着啥?意味着被保险人正式成为了告知义务的责任人之一。以后不光是你帮家人买保险要谨慎,你自己作为被保人,也得对自己身体的真实情况负责。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征求意见稿里还规定了后果: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这个义务,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事故,不仅不赔钱,连保费都不退。你想啊,要是被保险人自己心里清楚有毛病却故意瞒着,最后出险了被发现,那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钱没了保障也没了。

这种变化其实是立法的一种趋势,目的是让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里落实得更彻底。毕竟保险保的是被保险人的风险,他本人最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所以以后大家买保险,尤其是给父母、孩子或者配偶买的时候,千万别觉得“我如实说了就行”,还得拉着被保人一起核对健康告知问卷,确保每一条都实事求是。水滴保保险攻略里也有提到,诚实告知是理赔顺畅的基础,别因小失大。

虽然这只是征求意见稿,还没正式落地,但提前了解这个趋势没坏处。毕竟谁也不想等到真要用保险的时候,才发现因为当初的一个疏忽或者故意隐瞒,导致保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