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朋友问我:给爸妈买医疗险,健康告知能不能自己帮他们填?我说这事还真得慎重。
不是危言耸听。最近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来了,里面有个变化跟咱们每个投保人都息息相关——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要扩大了。现行保险法只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草案第十七条拟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都得履行这一义务。
说人话就是:你给老婆买保险,以前只要你自己诚实就行,现在你老婆作为被保险人,如果她明知身体有异常却没说,保险公司同样可以找你麻烦。
举个我听过的真实场景。张先生给爱人投保了一份医疗险,投保时爱人正好在外地出差,懒得看那些密密麻麻的问题,就让张先生全权代填了。张先生哪知道爱人去年体检有个肺结节,就全部勾了“否”。后来爱人住院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一查病史记录,直接下了拒赔通知。
按现行法律,这种情况还有得掰扯——毕竟投保人确实不知情。但草案一旦落地,被保险人自己也跑不掉了。你以为的“帮家人省事”,可能变成“帮家人埋雷”。
有人可能会说,我记性不好或者真的不知道有这项异常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原则: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问到的事项你有义务主动核实,不清楚的就医记录、体检报告最好翻一翻。别嫌麻烦,跟理赔时被拒比起来,投保时多花十分钟翻翻旧报告,值当多了。
目前这个修订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款可能还有调整。但有一点不会变——如实告知这件事,只会越来越严格,不会越来越松。与其等着法规来卡脖子,不如现在就养成好习惯:投保时,被保险人本人一定要亲自过目健康告知,有拿不准的及时咨询保险顾问。想了解更多投保要点,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最后提醒一句,如实告知≠全部告知。保险公司问什么答什么,没问的不用主动说;但问到的,一个也别漏。这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投保姿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