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HR或者财务朋友在算账的时候,都会碰到企业年金这块儿。这玩意儿其实就是咱们常说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国家强制的基本养老金之外,企业给员工额外加的一道退休保障。

大家最关心的往往是税务问题:这钱交了,能不能抵税?能抵多少?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注意啊,这里是“工资总额的5%”,而且必须是给“全体员工”交的。如果只给高管交,那可能就得另说了,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发奖金,那就不能享受这个扣除优惠了。

要是企业交的比例超过了5%,超出的那部分就不能在税前扣除了,得老老实实交税。所以很多企业在设计年金方案时,都会卡着这个5%的红线来定单位缴费比例。

另外,对于员工个人来说,自己缴的那部分年金也不是完全没优惠。个人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简单说,就是现在少交点个税,等退休领钱的时候再交。这也算是一种税收递延吧。

不过要注意,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不是一回事。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有每年12000元的额度限制;而企业年金是企业主导的,门槛和规则都由企业方案决定。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养老规划的细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里面有一些基础的配置思路。

总之,企业年金是个好东西,既能帮员工多攒点养老钱,又能帮企业合理节税,但前提是得合规操作,别超了那个5%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