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个朋友问我,他给自己买保险,身故受益人能不能写自己。我说,你人还在的时候,这笔钱的意义是什么?等你不在了,你都走了,写自己又有什么用?这问题听起来有点绕,但其实很多人买保险时都没想清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这三个角色到底该怎么安排。
法律上,这三个角色当然可以是同一个人。给自己买一份重疾险,生病了赔的钱打进自己账户——没毛病。但问题往往出在"身故"这两个字上。
关键的分界线:生存金和身故金
简单说,如果你买的是带身故责任的保险(比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被保险人一旦身故,保险金是给活着的人的。这时候,身故受益人不可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人都走了,怎么领钱?于是这笔钱就给到了指定的其他人,父母、配偶、子女,都有可能。
生存类保险金就不一样了。年金、满期金、重疾理赔款,生病或到期时钱打给被保险人,完全合理。
所以啊,别管什么"三合一"最省事的想法,先分清楚你这份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有个坑得避开
举个例子,丈夫给妻子买保险,身故受益人写谁?如果丈夫直接拍板写了丈母娘,妻子的意见算不算数?
保险法写得明明白白: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这不是为了给谁添麻烦,而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毕竟拿命换钱这种事,决定权应该在当事人手里。现实中因为受益人指定引发家庭纠纷的案例不少,都是当初"嫌麻烦没走程序"埋下的雷。
我们水滴保在用户投保过程中,也会反复提示确认受益人信息,就是怕大家稀里糊涂填了,最后理赔时扯皮。
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投保时多花两分钟想清楚:这份保险谁来保、保什么、钱给谁。合同条款里受益人那一条,真的值得你认真看一遍。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