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刚开始接触保险时,容易被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三个角色绕晕。其实把它们拆开看就简单多了:谁掏钱谁是投保人,谁受保障谁是被保险人,最后领钱的是受益人。
自己给自己买保险的情况非常普遍,这时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个人。这在法律和操作上都是完全允许的,也没什么限制。
但受益人这块儿有点特殊,得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医疗险、重疾险里的疾病赔偿金,或者年金险这类“活着就能领钱”的保险,受益人通常默认就是被保险人本人。毕竟钱是赔给你治病或者补充养老的,写你自己名正言顺。
麻烦点的是身故保险金。人都不在了,肯定没法自己领钱,所以身故受益人绝对不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必须指定为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比如配偶、父母或子女。这也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毕竟保险是为了给家人留份保障,而不是其他用途。
还有一点得注意,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比如老公给老婆买),那指定受益人的时候,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也就是老婆)的同意。这是《保险法》的硬性规定,目的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防止别人拿你的命去赌。
所以在填保单的时候,别嫌麻烦,把这几个人的关系理清楚。尤其是身故受益人,建议明确指定具体的人,而不是写“法定”,这样理赔时能少很多扯皮的事。如果你对怎么指定还有疑问,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更详细的介绍,或者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