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在给孩子挑重疾险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问题:要不要把身故保障也绑上?

说实话,我见过不少家长朋友一上来就想把保障做全,觉得“反正多一层保护总是好的”。但这事还真不是这么算的。

先说硬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身故赔付是有上限的。10岁以下的小朋友,身故最多赔20万;满了10岁但还没成年的,上限是50万。这个限制不是随便定的,是监管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防止道德风险考虑设置的。也就是说,即便你附加了身故责任真出了事,也赔不了更多。

而且啊,附加身故保障会让保费蹭蹭往上涨。儿童本身不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真要是遇到极端情况,家庭经济损失有限,把钱花在重疾保障上反而更实用——孩子生了大病,治疗费、康复费、家长陪护的收入损失,这些才是真正的大头。

当然,也不是说绝对不能加。如果你家预算确实宽裕,目前又没有其他形式的身故保障(比如家长自己的定期寿险之类),适当考虑也行。只是要记住两点:一是算清楚增加的保费值不值,二是看清楚产品条款里身故和重疾的赔付关系。

说到底,给孩子买保险这事,把“重大疾病”这个核心风险覆盖住,比纠结身故责任更重要。先保病,后考虑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