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领失业金的时候心里都打鼓:万一突然找到工作了,这钱还能不能接着领?或者是不是得赶紧去办个什么手续?
其实这事儿在《失业保险条例》里写得挺清楚。简单来说,一旦你“重新就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就暂停了。毕竟失业金是发给没有工作、正在找工作的人的生活补助,既然已经有单位给你发工资、交社保了,那这份补助自然就得停下来。
除了重新就业,还有几种情况也得停领:比如你去当兵了、搬家到国外去了、开始领养老金了,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被判刑收监。另外,如果当地政府给你介绍了合适的工作,你无正当理由死活不去,那也可能被停发。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基金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这里有个误区得澄清一下。虽然现在很多地方社保系统联网了,能比对出你的参保状态,但千万别指望系统“自动”帮你停掉然后万事大吉。按规定,重新就业后,你是有义务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停领的。
为啥要强调“主动”?因为如果你不申报,继续领着钱,这就属于违规多领待遇。一旦被查出来(现在大数据比对很厉害的),不仅要把多领的钱全额退回去,还可能影响你的信用记录,甚至面临罚款。之前就有案例,有人找到工作后没停领,最后法院判了全额退还,还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所以,找到工作签了合同、单位开始交社保后,大大方方去办停领手续。这时候,你之前没领完的那部分额度并不会作废,而是会“存”起来。万一以后又不幸失业了,这部分剩余期限可以和下一次失业的期限合并计算,当然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具体要不要自己跑一趟社保局,还是能在手机上办,不同城市可能有点差别。建议直接问问当地的社保局,或者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关于社保的一些基础介绍,心里更有底。别为了这点钱担惊受怕,合规操作最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