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的时候,很多人盯着基础的那几十种、上百种疾病列表看,觉得覆盖够全就放心了。其实吧,现在的重疾险产品越来越“灵活”,除了必选的基础责任,还有一堆可选的附加项摆在面前,像什么癌症二次赔、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还有前十年或者老年阶段的额外关爱金。

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用?我觉得不能一概而论。

先说那个癌症二次赔。癌症这东西,复发、转移或者新发的概率确实不低。如果第一次确诊拿了赔付,合同要是直接终止了,那后面再出问题就得自己扛。附加了癌症二次赔,相当于给这个最高发的重疾又加了一道锁。不过要注意,它通常有间隔期要求,比如三年或五年,而且得是持续、复发、转移或者新发才行,不是随便查个结节就能赔第二次。具体怎么界定,全看合同条款怎么写。

心脑血管疾病也是类似的逻辑。心梗、脑中风这些病,一旦得过,再次发作的风险比普通人高很多。如果有这个可选责任,在首次赔付后,过了约定的间隔期(有的产品是180天,有的是365天),再次确诊约定的心脑血管特疾,能再拿一笔钱。这对有家族史或者平时工作压力大、作息不规律的人来说,可能是个不错的补充。

至于重疾首十年关爱金或者老年关爱金,这其实就是个“定期额外赔”的概念。比如在投保后的前十年,或者到了60岁以后,如果不幸确诊重疾,除了基础保额,还能多赔一定比例。这有点像在人生责任最重或者身体机能下降的阶段,给你多加了一层缓冲。但代价是保费会贵一些,而且如果没在这些时间段出险,这笔附加费就相当于“白交”了,当然,保障本身还在。

我寻思了一下,选这些可选责任,真没必要跟风。你得看看自己的钱包鼓不鼓,再看看家里有没有相关的病史。如果预算有限,先把基础保额做足才是正经事,毕竟保额不够,赔再多次数也解决不了大问题。如果预算充裕,想把这些高发风险堵得更严实一点,那再加上这些可选责任也不迟。

最后啰嗦一句,每个产品的条款细节都不一样,间隔期多久、赔付比例多少、哪些病在范围内,都得白纸黑字看清楚。别听销售嘴上说得天花乱坠,自己翻翻合同,或者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多对比几款产品的责任细节,心里才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