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喜欢“一条龙服务”——自己搞定,全家人的保单都攥在手里。这年头图省事嘛,填个健康告知什么的,帮忙勾选一下就行了,反正身体都挺好的,对吧?
但这里有个坑,可能很多人没注意到。
现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要对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如实告知。可问题是,一个家庭里,往往是某一个人(比如妻子或女儿)操心所有人的保险,实际操作中健康告知也大多是她帮着填的。被保险人本人呢?可能压根不知道自己被问了什么问题,更不知道自己“被代表”了。
举个例子。丈夫工作忙,买保险这事全权交给妻子处理。妻子问过丈夫身体怎么样,丈夫说挺好的没什么大事,于是妻子就大笔一挥,健康告知全部勾了“否”。可实际上呢?丈夫去年体检查出个肺结节,觉得小毛病没什么,没跟妻子提。
按现行法律,如果妻子确实不知情、确实问过人,保险公司想靠“未如实告知”拒赔,有时候还真不一定能赢官司。毕竟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信息传递出了问题,责任怎么算还真有点模糊。
但事情正在起变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9月发布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对如实告知义务做了调整——现在不只是投保人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也要。条文是这么写的:“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注意啊,这是“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没正式生效。但信号很明显:以后法律认定责任的时候,盯着的不只是投保人,被保险人自己也跑不掉了。
回到前面的例子。如果新规正式施行,丈夫明知自己有肺结节却没告知,这就不再只是妻子的责任问题了。保险公司可以明确指出——被保险人自己就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这种情况下,解约或拒赔的主动权就在保险公司那边了。
所以问题来了:你们家是谁负责买保险?如果一直是某个人“大包大揽”,真得留个心眼。
最稳妥的做法是:每个人给自己填健康告知,或者至少让被保险人自己过一遍、亲笔确认。别嫌麻烦——现在麻烦点,总比将来理赔的时候扯皮强。
保险这东西,图的是万一出事能顺利赔下来。真到那时候,保险公司不会听“我不知道”“他没告诉我”这种解释的。信息断层在投保时是小事,在理赔时可能就是大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