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朋友问我,说看了一款重疾险,条款里写着重疾、身故、高残这些好像只能赔其中一个,心里有点打鼓,怕自己理解错了,到时候真出事了扯皮。
其实这种情况在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里挺常见的。说白了,就是这笔保额是个“总额度”,不管是得了合同约定的重病,还是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只赔一次。赔完了,合同也就结束了。
我寻思了一下,这设计倒也不是坑人,主要是为了控制保费。你想啊,如果重疾赔完50万,人还在,过两年又身故再赔50万,那保费不得上天?所以大多数产品就设定成“二选一”或者“多选一”。
不过这里头有个细节得注意,就是“先到先赔”原则。比如先确诊了重疾,拿了赔偿金,合同终止,后面就算身故也没得赔了;反过来,如果先身故,那就赔身故金,重疾保障也跟着没了。这就是为什么原文里会提到要核对最新产品信息,毕竟每个产品的具体定义,尤其是关于“疾病终末期”或者“高残”的认定标准,可能都不一样。
很多人买保险容易踩的坑,就是只看宣传页上写的“保额50万”,却不去翻那厚厚的条款。等到真要用钱了,才发现原来这个不赔、那个不算。所以在投保前,除了看价格,更得看看责任免除部分。比如有些情况是不赔的,或者等待期内出险怎么处理,这些都得心里有数。
如果你对保险条款实在头疼,看不明白那些弯弯绕绕的法律用语,也别硬撑。可以找专业的保险顾问或者去水滴保保险服务页面看看,那边会有更清晰的解读。毕竟买保险是为了兜底,不是为了给自己添堵,搞清楚再下手,心里才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