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膝盖粉碎性骨折。工伤认定做完了,劳动能力鉴定也评上了——九级伤残。单位按月发着工资,医药费全额报销,看起来一切都在正轨上。
可等到要离职回老家养伤的时候,老张才发现:咦,说好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呢?去问了一圈才知道,这钱不是自动打到卡上的,得自己主动去办,而且前提是劳动关系得先解除。
这事儿说起来有点绕,但搞不清楚真的很吃亏。
简单讲,这两项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五级到十级伤残职工。一到四级为什么不在里面?因为那些职工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法律要求单位必须保留劳动关系、继续按月发伤残津贴,单位还不能跟他们解除合同,所以自然就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才能拿钱”这回事。
真正能领钱的关键在两个地方:一是你的伤残等级得落在五到十级这个区间;二是劳动关系得走到终点——不管是合同到期单位不续了,还是你自己提出解除,都算。
这里有个细节很多人会忽略:如果你一直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没动,哪怕鉴定结论白纸黑字写着九级伤残,这两项补助金也暂时跟你没关系。只有等到劳动关系真正结束的那一刻,触发条件才成立。
至于具体能拿多少钱,全国没有统一数字。各省市的计算基数和细则不完全一样,有的按社平工资的倍数来算,有的结合本人工资核算。如果你正好在筹划工伤后的职业规划,建议提前了解一下当地的具体标准,免得心里没底。想看更多工伤保险的基础知识,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