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受了工伤的朋友在离职时,都会关心能不能拿到那两笔“一次性”的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钱不是谁想领就能领的,得踩准几个关键点。

最基础的一条,你得先被认定为工伤。这是所有工伤待遇的大前提,没这个认定,后面的都免谈。接着就是看伤残等级了,这两笔钱主要针对的是5到10级的伤残职工。你可能会问,那1到4级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到4级属于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得保留劳动关系,让你退出工作岗位养着,所以不存在“离职拿钱”这一说,而是按月发伤残津贴等长期待遇。

再一个硬性条件,就是劳动关系得终结。也就是说,你得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终止了,这笔钱才会触发。如果你还在单位好好上班,合同也没到期,那这两笔补助金是暂时拿不到的。毕竟,医疗补助金是帮你后续治疗的,就业补助金是补偿你重新找工作难度的,人还没走,自然谈不上这些补偿。

另外提醒一句,这两笔钱的具体数额,国家只给了个大框架,具体怎么算、给多少,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定的。所以同样是一个9级伤残,在不同地方拿到的钱可能差不少。想了解具体能领多少,最好去问问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看看你们省里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