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前段时间离婚,前夫留下一份增额终身寿险,受益人写得清清楚楚是孩子。她本以为这事儿没什么争议,结果对方律师直接把这张保单的现金价值拎出来要求分割。朋友懵了——受益人写的孩子,怎么还要分?
这事儿挺有代表性的。现实中很多人对保险离婚分割的认知是错的:以为受益人写谁,保险就归谁。错。大错。
核心判断标准只有一个:保费从哪儿来的。
《民法典》说得明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白纸黑字约定好,否则都是共同财产。你婚后拿夫妻共同财产买了一份增额终身寿险,不管受益人栏填的是孩子还是对方还是自己,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都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么一方拿保单、给另一方折价补偿,要么干脆退保、分退保金。
但如果保费是婚前掏的,或者虽然婚后买的、钱却来自一方继承或受赠的个人财产,再或者两口子签了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东西归个人——那情况就不一样了,这笔现金价值大概率不用分。
另外还有一种常见情况:父母掏钱给子女买的保险,明确表示只赠与子女一方。这种在司法实践里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所以你看,判断逻辑根本不在受益人那栏填了谁,而在于钱袋子。受益人指定影响的只是将来保险事故发生时,那笔钱打给谁的问题,跟保单在离婚时算不算共同财产是两码事。
说到底,保险这玩意儿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点像“隐形资产”——买的时候觉得是给家庭存钱,真到分道扬镳的时候,处理不好就是一笔糊涂账。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事前心里有数。想系统了解各类保险产品在家庭财务中的角色,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提前做好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