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交着养老保险,心里总犯嘀咕:万一急用钱,这钱能不能先拿出来应急?
说实话,挺难的。咱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法》把这条线划得很死: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这笔钱进了账户,就按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还免征利息税,本质上就是为了保证你退休后能有稳定的口粮。
不过,法律也不是完全不近人情。在几种非常特殊的“硬性”条件下,你是可以申请把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注意,只是你自己交的那部分本金和利息,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是拿不出来的)取出来的。
第一种情况,也是最让人难过的,就是参保人去世。这时候,个人账户里剩下的钱,法定继承人可以一次性全额继承。如果是职工养老保险,家属还能同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算是对逝者家属的一点慰藉。
第二种是彻底离开。如果你决定出国定居,并且注销了中国国籍,那就可以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把个人账户里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提走。这里要注意,只是保留账户或者拿个绿卡通常不行,得是注销国籍这种“断根”的操作。
第三种情况有点尴尬。到了退休年龄,结果发现累计缴费不满15年。这时候你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缴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凑够年限;要么,如果你实在不想补了,也可以申请终止关系,把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但这意味着你放弃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得想清楚。
还有一种是“撞车”了。有些人在不同地方同时交了养老保险,这就是重复参保。同一时间段的钱不能算两份,你可以申请清退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资金。通常是保留一个主要的参保地,把另一个多交的退回来。
除了这几种,其他时候想提前取钱,基本没门。我寻思了一下,这其实也是种保护,毕竟养老钱要是能被随意挪作他用,等到真老了,可能就真没钱吃饭了。如果你对社保转移或者这些复杂的规定感到头大,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科普,或者咨询一下水滴保保险服务的专业人员,虽然他们不直接管社保退费,但在整体保障规划上或许能给你一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