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家庭聚会,表哥问了个特别实在的问题——“给我妈买医疗险,我、我媳妇、我妈,这仨人到底谁是谁?”其实保险合同里涉及的角色就三个,搞清楚"谁掏钱"、"保谁"、"钱给谁",这个问题就简单了。
先说掏钱那位——投保人。他跟保险公司签合同,按时往里存保费,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法律上得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权利义务对等:买哪家的产品、定多少保额、选多长的保障期限,这些决定权都在投保人手里。但你享受选择权的同时,如实告知的义务也得履行。身体状况、家族病史、经济情况,该说就得说。我之前听说有人给父母买保险,把自己父亲的糖尿病史藏了——"万一说了不让保呢"——这种侥幸心理真的挺危险的,到时候理赔纠纷大概率要找上门。
投保人掏了钱,那保的是谁?这就涉及第二个角色——被保险人。他是保险合同真正保护的那个人,标的可以是生命,可以是身体健康,也可以是特定财产。被保险人不一定跟投保人是同一个人,这一点很多人容易懵。比如一个家庭里,丈夫做投保人给妻子买重疾险、给儿子买教育金,这个很常见。再比如妻子给丈夫买寿险,那丈夫就是被保险人。当然,也可以自己给自己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个人了,这时候"谁掏钱、保谁"的问题就简单很多。
最后这个角色最容易被忽视——受益人。钱最后给谁,谁就是受益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有个细节:如果是投保人来指定,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本人同意,不能单方面拍板。受益人可以是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但这里有个坑得提醒一下:万一受益人比被保险人先走了,这笔钱怎么办?不会凭空消失的——会转成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则来分配。所以指定受益人这事还真不是写个名字那么简单,建议定期看看家庭情况有没有变化。另外有个常见的误解得澄清一下:受益人并非只能"等被保险人死了才能领钱"。生存类保险金,比如医疗险报销、重疾险理赔,受益人通常就是被保险人本人,人还好好活着的时候就能申请理赔,不存在非要等到什么"出险后"才能领的说法。
回过头来看,表哥的问题其实就一句话的事:谁掏钱谁就是投保人,谁需要保障谁就是被保险人,万一出事了钱打给谁谁就是受益人。三个身份可以集于一人,也可以分散在不同家庭成员身上。搞清楚这个对应关系,配保险的时候思路清晰多了,也少走弯路。
想进一步了解不同险种下这三个角色的具体运用方式,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中的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