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跟我吐槽,说买了一份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结果家里老人确诊恶性肿瘤,申请二次赔付时却被拒了。
一问才知道,原来这款产品的恶性肿瘤多次赔付,要求首次确诊的重疾必须是恶性肿瘤。而他家老人第一次确诊的是严重冠心病,后续才查出癌症——这就不符合触发条件了。
你说冤不冤?买了“多次赔付”,关键时刻却用不上。
其实这类情况并不少见。市场上不少多次赔付重疾险,会对高发重疾的二次赔付设置专门的触发门槛。最常见的就是恶性肿瘤和急性心肌梗死这两个“香饽饽”——几乎所有产品都会把它们列为可多次赔付的病种,但同时也会附加一堆限定条件。
比如,有的会要求首次确诊的重疾必须是恶性肿瘤,才能触发后续的恶性肿瘤多次赔付;还有的会对两次确诊之间的间隔期做严格约定,短则3年,长则5年,期间如果疾病复发、转移或持续,都需要满足特定的医学定义才能理赔。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说,买多次赔付重疾险不能光看“赔付次数”和“病种数量”。那些藏在条款角落里的细节,才是真正决定你能不能拿到钱的关键。
当然,产品条款可能会更新迭代,不同保险公司的约定也不一样。投保时最好以对应保险公司官方发布的最新合同条款为准,拿不准的地方可以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核实。
想了解不同类型重疾险的保障差异,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中的相关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