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容易搞混这两个角色:谁掏钱(投保人)和谁受保障(被保人)。如果这两个人不是同一个,那他们之间能不能随便拉个路人甲来当被保人?肯定不行。
咱们水滴保在处理这类咨询时,经常遇到父母想给孩子买,或者夫妻互保的情况。这时候,法律有一条硬杠杠:投保人对被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听着挺玄乎,其实说白了就是你们得有点“正经”关系。比如你是孩子的爹妈,这是血缘和抚养关系;你是他老婆或老公,这是婚姻关系。这些都属于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要是你给隔壁老王买份寿险,指望他出事了你拿钱,保险公司大概率会直接拒保,因为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你懂的,人性经不起巨额保单的考验。
除了家里人,有些特定情况也算。比如公司给员工买团体险,这是雇佣关系;或者债权人为债务人投保,这也算有利害关系。但在咱们日常家庭配置里,绝大多数情况就是看户口本和结婚证。
所以,填投保单的时候,关系那一栏别瞎编。是父子就填父子,是配偶就填配偶。这不仅是为了合同能生效,更是为了以后万一真出事了,理赔能顺顺利利。水滴保保险攻略里也有提到,理清这些基础关系,是配置保险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