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交养老那会儿,最纠结的就是这个问题——统筹账户那部分钱又拿不回来,单位那份也得自己掏,这不是明摆着亏了吗?后来仔细研究了一下政策,才发现之前想偏了。
先说个关键点,很多人不知道的:职工养老个人账户里的钱,参保人去世后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不是打水漂,是留给家人的一笔钱。《社会保险法》写得清清楚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全部可以继承。所以那些说“全亏了”的说法,本身就不准确。
再说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块“隐藏福利”。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话,遗属能领到两笔钱。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则根据缴费年限来算。这政策依据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金额跟当地经济水平挂钩,各地不太一样,但至少是个实在的保障。
至于回本这件事——说实在的,没人能给你打包票具体多少年,毕竟每个人的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退休年龄这些变量都不一样。但一个大原则是明确的:交得多,将来领得也多,长缴多得。想象一下,退休后每个月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到账,不用伸手跟子女要钱,这种底气是别的替代不了的。
所以啊,预算宽裕、想退休后生活宽裕点的,咬咬牙交职工养老没毛病。手头确实紧张或者年龄偏大了,再考虑居民养老也不迟。本质上,这笔钱是给自己存的长期保障,别光盯着眼前那点得失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