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分红型终身寿险,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万一人不在了,肯定能赔吧”。这话对了一半,但真相没那么简单。
保险合同里有个专门章节叫“责任免除”,说白了就是保险公司不赔的那些情况。分红寿险的核心功能是身故或全残保障,但偏偏有几类“身故”,它是明确排除在外的。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关于自杀的约定。好多人以为“自杀了肯定不赔”,其实不完全对。法律上有条硬杠杠: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确实不承担给付责任。但如果被保险人当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这种情况即便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也得赔。两年以上自杀的,正常赔付。这里插一句,两年这个时间节点非常重要,很多纠纷就出在投保后不久出险。
另外几类不赔的情形,说出来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些事跟我没关系”——但谁说得准呢。
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导致的,身故不赔。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者开着没合法行驶证的机动车出了事,身故也不赔。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这类极端情况,一样不在保障范围内。
还有一条,故意自伤或者自杀(两年内的),也不赔。
碰到上述情况合同就终止了?基本上是。保险公司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注意是现金价值,不是你交的保费。这笔钱给谁也有讲究:被保险人身故的,退给他的继承人(投保人本人除外);全残的,退给被保险人本人。
说到这里有人要问了:分红呢?分红是这类产品的卖点之一,但它有个本质特点——不确定。保险公司经营得好可能有分红,经营得不好也可能没有。它不像固定收益那样写进合同里,别搞混了。
我建议啊,投保之前合同条款一定要自己看一遍,尤其是免责和现金价值那几页。不同公司、不同版本的产品,具体措辞可能存在细微差异,行业惯例和实际条款也不一定完全一致。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买之前就搞清楚自己买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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