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都会盯着“保多少种病”看。其实,早些年行业里确实有个“25种重大疾病”的说法,那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最早统一规范的病种。不过现在大家看到的合同里,这个数字已经变成了28种重度疾病,外加3种轻度疾病。

这28种必保的重疾里,涵盖了咱们平时最常听说、也最容易掏空家底的那几类。比如恶性肿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癌症(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病在理赔数据里占比非常高,几乎是重疾险的“核心中的核心”。

除了这“三巨头”,剩下的病种也都不是小毛病。像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等等。你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更详细的病种解读,但大体上记住一点:这些病要么治疗周期长,要么花费巨大,要么会对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我寻思了一下,其实纠结是25种还是28种,意义没那么大。因为早期的那25种定义,已经覆盖了绝大多数高发的重症风险。现在的28种是在此基础上的完善和细化。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只要合同里包含了这二十多种统一定义的病,基础的“兜底”功能就有了。

别光看数字。有些产品号称保100多种病,多出来的那些大多是发生率极低的罕见病。与其追求病种数量的堆砌,不如看看这核心的28种病,它的赔付条件是不是合理,有没有一些隐形的限制条款。毕竟,真到了要用钱的时候,能不能赔、怎么赔,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