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婚后买的年金险,将来领的钱到底算谁的?是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算个人的?
这事儿其实没那么复杂,但也别想得太简单。核心就看两点:钱是谁出的,以及你们俩有没有“特殊约定”。
先说最常见的情况。如果这保单是结婚后买的,保费也是用家里的共同存款、工资这些“夫妻共同财产”交的,而且夫妻俩没签过什么协议说这钱归谁,那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年金险产生的收益,大概率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婚后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原则上都是共有的。
但生活里总有些特殊情况。
比如,有人是用婚前的个人积蓄买的,或者父母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钱买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证明保费完全来源于个人财产,那对应的收益部分,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过,举证是个麻烦事,你得把银行流水、资金来源理得清清楚楚。
再就是“特殊约定”。法律尊重夫妻之间的意思自治。如果你们俩白纸黑字写清楚了,这保单的收益只归某一方所有,那这个约定通常是有效的。当然,这约定不能违法,也不能是为了逃避债务之类的目的。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纠结这个,往往是因为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变动,这笔钱怎么分。其实,保险除了保障和理财功能,在家庭资产规划里也能起到一定的隔离作用,但前提是配置得当、权属清晰。
如果你对家里的保单归属心里没底,或者正准备配置大额年金,不妨先理清资金源头,甚至可以考虑做个简单的书面约定。要是情况比较复杂,拿不准主意,去水滴保保险服务问问专业顾问,或者咨询下律师,都比自己瞎琢磨强。
毕竟,钱的事儿,清楚点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