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有没有这种情况:老公工作忙,保险都是老婆一手操办的,健康问卷也是她帮着勾选的。说起来挺正常对吧?但最近保险法的一个新动向,可能要把这种“省事”做法重新掂量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2026年9月发布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对如实告知义务做了个挺大的调整。现行法只要求投保人告知,但新草案把被保险人也拉进来了:保险人问什么,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都得如实回答。注意啊,这是“或者”的关系,不是“并且”。也就是说,只要保险人问到了,被保险人自己也得担起这个责任。
你可能会说,那我不告诉他不就完了?问题就在这儿。万一被保险人自己心里清楚有异常——比如体检查出个肺结节、血糖偏高什么的——却没吱声,投保人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如实勾了“否”。等真出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一查病史,嘿,发现被保险人当时就知情但没说,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在现行法下,投保人要是真没问到过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直接拒赔还有难度;但按新草案的逻辑,被保险人作为知情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这个环节的漏洞就可能被抓住。
当然,草案现在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怎么定还得看正式立法。但这个信号本身值得琢磨:监管层在收紧如实告知的口子。故意不如实告知的后果很明确——合同解除,保险金一分没有,保费也可能不退;重大过失的话,至少保费有可能拿回来。差别就在“故意”两个字,但怎么认定故意、举证责任怎么分配,这些细节法院会综合判断。
所以啊,回头看看家里那些“代填”的保单,心里有没有底?如果被保险人自己都没仔细看过问卷、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需要告知的情况,这里面就有隐患。投保的时候多花十分钟核对一下,理赔的时候可能就少一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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