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朋友急吼吼找我,说他在A公司买了50万重疾险,B公司也买了50万,刚查出来甲状腺癌,想问问能不能两边一起赔。
能。这事儿不复杂,重疾险就不是那种“花多少赔多少”的保险。它是定额给付的——你确诊了合同里约定的病,保险公司就按保额一次性打给你,跟你实际花了多少钱没关系。所以理论上,你在几家买了,就能从几家拿钱。
听起来是不是挺爽的?先别急着高兴。我这朋友后来跟我吐槽,说实际操作起来,麻烦事儿可不少。
比如,他以为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跑两家就完事了。结果呢?A公司要病理报告,B公司说要特定的血液检查指标,还有一家要求疾病状态持续多少天以上。他光是补材料就折腾了快一个月。说白了,各家对“确诊”的定义不太一样,别想着一份材料打天下。
还有个大坑。朋友买第二份保险的时候,健康告知里有一项问“你已经有多少重疾险保额”,他嫌麻烦随便填了个数。后来才听说保险公司之间有信息共享渠道,一旦查出没如实告知,合同说解除就解除。这可不是吓唬人,《保险法》写得清清楚楚。所以啊,买之前就得老实交代,别给自己埋雷。
最后一个事——病历原件只有一份。你把原件交给A公司理赔了,回头去B公司怎么办?这事儿我问过我们水滴保的理赔顾问,一般有几种办法:要么用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要么等A公司理赔结束后要个“分割单”或“理赔结案证明”,B公司凭这个受理。但不管是哪种,都得提前跟两家公司沟通好,别到了窗口前才发现材料不对。
所以结论就是:多买几份重疾险本身没问题,能不能顺顺当当拿到钱,取决于合同条款看清楚没有、健康告知做老实了没有、理赔材料提前跟公司对过了没有。这几件事做到位了,大概率不会出岔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