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的时候,会顺带勾选一个两全险——“得病了赔钱,没得病到期还能拿回一笔,多划算啊”。
先别急着点头。这里有个坑,你可能没注意到。
两全险和主险身故责任的关系,比你想象的复杂。
有些保险宣传会说,附加两全险后身故可以“叠加赔付”——主险赔一笔,两全险再赔一笔,听着很诱人。但实际上,这得看你买的那款产品怎么规定。有的产品确实可以叠加,有的则是重疾赔完之后,两全险的身故责任自动失效,或者反过来,两全险赔了之后主险身故金就少了。
所以别光听宣传语怎么说,条款才是硬道理。
更关键的是,重疾、身故、满期返还,这三项通常只能赔付其中一项。你要是先得了重疾拿了一笔钱,后来不幸身故,家属就拿不到身故金了;反过来也一样。
说白了,两全险的“满期返还”相当于你多交了一笔钱给保险公司寄存,到期还你,但代价是万一中途出险,这部分钱可能就“打水漂”了。
所以投保前,有两件事必须做:
一是认真读条款里关于“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是否终止”“两全险身故金与主险身故金是否叠加”的具体表述,遇到不确定的地方直接问规划师;
二是确认你看到的是最新版本的合同文本,保险产品的条款是会更新的。
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