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过一句话——“我都买了带身故的重疾险,还要寿险干嘛?”

说实话,这想法挺危险的。

你想想,一个30岁的年轻父亲觉得自己挺有保险意识了,买了份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年保费五千来块,心想万一哪天自己不在了,家人好歹有个保障。结果呢?很不幸,他查出了癌症,保险公司赔了重疾保险金,合同就这么终止了——对,包含了那份看起来很诱人的身故保障也跟着没了。后来人走了,家人才发现,那份保单再也没法理赔第二次。

这个故事有点沉重,但类似的误会我们水滴保遇到的用户咨询里真不少。

问题出在哪?就在于大家对“身故责任”这四个字的理解太想当然了。

大多数带身故的重疾险,重疾和身故并不是两笔钱同时有效的——它们往往共享保额,一旦重疾理赔了,合同就基本终止了,身故保障随之消失。不信你去翻翻条款,大概率写着“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所以,别以为买了带身故的重疾险就等于同时拥有了两层保护,不是那么回事儿。

而寿险呢?它是独立存在的。你买定期寿险,不管有没有得过重疾,只要人不在了,保险公司就得赔。这俩是平行关系,不是包含关系。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不附加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赔完合同不是还没终止吗?确实不会终止——但问题在于,大多数人一辈子大概也就经历一次重大疾病,等真的重疾赔付了,那笔钱基本也用来看病了,指望它再覆盖一次身故?悬。而且如果真的是因为重疾去世,身故责任早就和那份保单没关系了。

所以真正的逻辑是:你想保的是什么?

是自己在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和治疗费用——那就选重疾险,别纠结身故不身故的;是想万一自己不在了,家人还能继续生活——那就得靠寿险来兜底。需求不一样,保障工具自然也不同。

说到底,重疾险和寿险是两条腿走路的关系,少了哪条都会瘸。只是在具体怎么选、选多少保额这件事上,得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来掂量。想继续了解基础配置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