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听说保险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只要我熬过两年,哪怕当初没告诉保险公司我有高血压,出险了他们也必须赔?

这话听着挺美,但现实往往比较骨感。

《保险法》里确实规定了,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这并不是给“故意隐瞒”发的免死金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保险公司能证明投保人是明知故犯,存在欺诈意图,法院支持拒赔的案例并不少见。毕竟,诚实信用是保险合同的基础,谁也不想为别人的故意欺骗买单。

高血压这东西,不像感冒发烧过几天就忘了。体检报告、门诊病历、药店买药记录,这些在医院和医保系统里都有迹可循。一旦出险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起来并不难。如果发现投保前已经确诊却只字未提,这就不是简单的“疏忽”,而可能被定性为恶意隐瞒。

所以,别把希望寄托在“赌一把”上。风险是实实在在的,而且这种不确定性会让人心里一直打鼓。

那该怎么办?

如果保单还没买,千万别硬闯。现在不少产品对高血压人群比较友好,通过水滴保保险服务进行智能核保或人工核保,争取标体承保或者除外责任承保,这才是正道。虽然可能多花点心思,但换来的是心安理得。

如果保单已经买了,但还没出险,发现当时漏告了高血压,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或专业的保险顾问,看能不能申请补充告知或批改。在理赔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比事后扯皮要强得多。

保险是用来转移风险的,不是用来制造新风险的。如实告知,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具体怎么操作,可以去水滴保官网首页看看有没有适合的产品,或者咨询一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