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两份保险,生孩子该用哪份报销?”

很多职工都会有这样的困惑:单位既缴了生育保险又缴了医保,生孩子时报销是不是可以“二选一”?实际上,这种想法在两险合并之后就站不住脚了。

国家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职工不存在“选择缴纳哪份”的情况,单位为职工缴纳医保的同时,生育保险也一并参保了。

那报销的时候到底怎么走呢?分两种情况来看:

在职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报销,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独有的待遇,普通医保无法发放这笔钱。另外,生育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妊娠并发症等超出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这部分由医保按照住院标准报销。简单来说,生育险报生育相关的,医保报超出范围的。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时,相关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同样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未就业女性的情况。如果配偶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可以按规定用配偶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果配偶未参保,自己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也可以按规定报销。但无论哪种方式,生育津贴都领不了——这钱只有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才能申领。

各地在具体的报销流程、报销比例和津贴计算方式上可能会有些差异,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直接通过水滴保保险攻略了解当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