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工人都有个误区,觉得没签劳动合同、企业没给交社保,自己就是个“临时工”,出了事儿只能自认倒霉或者找老板私了。其实这种想法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脚的。
只要你在企业里干活,受企业的管理,拿企业发的工资,哪怕没有那一纸合同,法律上也承认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既然是劳动关系,那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妥妥的就是工伤。
我见过不少案例,企业为了省那点社保钱,不跟员工签合同。结果员工操作机器受了伤,企业还在那儿扯皮,说“你不是正式员工,我们不负责”。这种理由在仲裁和法院那儿根本行不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说白了,企业没给你交社保,那是企业违法在先。这个后果不能让你来背。原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部分钱,现在得由企业自己掏腰包全部补齐。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等,一分都不能少。
所以,如果真遇到了这种情况,别被企业那句“临时工”给唬住了。保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这些能证明你在那儿上班的证据,去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的流程和材料准备,大家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相关介绍,心里有个底,维权才更有方向。
当然,咱们打工在外,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虽然法律有兜底,但身体是自己的,受了罪也是自己扛。平时多留个心眼,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真遇到事儿了也别慌,法律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