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听过这种事儿——买了份重疾险,后来因为意外人没了,家属去申请理赔,结果被告知合同早就终止了,一分都赔不了。
听起来是不是挺离谱的?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而且就藏在很多人容易忽略的条款细节里。
分组多次赔付型重疾险有个特点,保障范围看起来挺广,重疾能赔好几次,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都有。但问题来了——这些保障项目之间其实是互斥的。啥意思呢?部分重疾险的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责任可能存在互斥,具体赔付规则需以合同条款为准。你选了重疾赔付,那身故保障就没了;反过来也一样。
更关键的是,一旦赔付了身故、全残或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通常就终止了。这意味着啥?意味着后续的重疾保障也没了。所以有时候不是保险公司耍赖,是合同就是这么写的,你没注意到而已。
哎,我寻思了一下,这玩意儿确实有点反直觉,但人家条款就这么定的,你买之前不搞清楚,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那怎么避坑呢?买之前一定得跟专业人士核实产品的最新状态。保险产品会升级、会停售、会调整条款,你看到的信息可能已经过时了。拿着合同逐条看确实费劲,但涉及到钱的事儿,多花点时间总没错。
说到底,重疾险的保障责任和赔付规则比你想象的要复杂,投保前多做功课,理赔时才能心里有底。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