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我第一反应其实是有点担心。不管是不是中国人寿,还是其他什么公司,只要是以“入职”为名向你收钱,不管是叫保证金、押金还是服装费,这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写得清清楚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这500块钱本身就不该交。
但既然你已经交了,现在想辞职拿回来,流程其实没那么复杂,也不用看公司脸色等一个月。
你只需要做好两件事:一是保留好当时交钱的凭证,比如收据、转账记录或者微信聊天记录,这是最硬的证据;二是正常办理离职交接,把工作物品还回去,签好离职证明。
如果公司说“要等一个月”或者“扣一部分”,别信这一套。你可以直接跟人事说,根据法律规定,入职收费是违法的,要求立即全额退还。要是对方还拖着不给,直接打12333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告一个准。
说实话,正规的大公司现在很少干这种事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多半是下面的代理人或者团队自己在搞小动作。咱们打工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给公司当“人质”交押金的。以后找工作时,凡是让你先掏钱的,都得留个心眼,多问一句为什么,或者直接换个地方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