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销售顾问会提一嘴“这个带豁免”,听着挺高级,其实逻辑特别简单:就是万一出了事,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了,但合同照样有效,该赔的还得赔。
这玩意儿在保险圈里被称为“保险的保险”。为啥这么说?因为你生病或者出事本身就已经够倒霉了,要是还得咬牙继续交几千上万的保费,那真是雪上加霜。豁免条款就是为了解决这个尴尬。
咱们拆开看,豁免主要分两种角色:
一种是被保险人豁免。这是现在大多数重疾险的标配。比如你给自己买了份重疾,缴费期20年,结果第3年不幸确诊了合同约定的轻症或中症(有些产品甚至包含重疾),保险公司赔完钱之后,后面17年的保费就不用交了,但重疾保障依然保留。这就相当于用很少的成本,锁定了后续的保障权益。
另一种是投保人豁免。这个通常是附加险,得额外加钱买。它保的是“交钱的那个人”。举个例子,妈妈给孩子买保险,妈妈是投保人,孩子是被保人。如果妈妈在缴费期间发生了身故、全残或者重疾,导致没法继续赚钱交保费了,这时候投保人豁免就起作用了:孩子那份保单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了,但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这对于家庭经济支柱来说,是个很重要的兜底。
不过有个细节得注意,虽然豁免后不用交钱了,但具体赔付后保额是否变化、如何变化,需以各保险公司具体产品条款为准,不同产品设计差异较大。所以,如果是给自己买,自带被保人豁免基本够用;如果是给家人(尤其是孩子或配偶)买,且自己是家庭经济主要来源,建议加上投保人豁免,这样更稳妥。想了解具体怎么搭配,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配置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