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买保险就是签个字、交个钱,至于身体那点“小毛病”,比如偶尔的心慌、心跳快,不提也罢。毕竟谁也不想因为这点事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或者保费涨得离谱。
但这种想法在重疾险面前,风险其实挺大的。
咱们水滴保在处理咨询时,经常遇到用户问:以前查出来过心律失常,但没怎么治,买重疾险时没告诉保险公司,以后出险了能赔吗?
说实话,这事儿真不好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问了,而你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没回答,且这个情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费,那保险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心律失常这东西,在核保眼里可大可小。如果是轻微的窦性心律不齐,可能标体就过了;但如果是房颤、室性早搏这些,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加费、除外责任,甚至直接拒保。
如果你没告知,平时看着没事,可真等到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一查病历、调取体检记录,发现你投保前就有相关就诊或检查记录,那麻烦就来了。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拒赔。保险公司会认为你不符合承保条件,合同自始无效。这时候,不仅赔款拿不到,之前交的保费能不能退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隐瞒,保费大概率是不退的;如果是重大过失,可能退还现金价值,但这中间的损失可不小。
还有人迷信所谓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觉得只要熬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不能解约了。其实这是个误区。虽然法律规定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如果涉及欺诈或者严重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司法实践中依然有很多争议和败诉的案例。为了省那点事儿去赌这个概率,真不划算。
而且,一旦因为未如实告知被拒赔,这个记录可能会留在保险公司的系统里。以后再想买其他保险,或者申请一些金融业务,都可能受到影响。
所以,我的建议是,别抱侥幸心理。买保险就是为了图个安心,如果在投保环节埋了雷,这安心也就无从谈起了。如果有相关病史,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哪怕结果是加费或者除外,至少那份保障是实实在在的,是真能赔给你的。
如果你对健康告知的具体条目拿不准,或者不知道自己的情况该怎么填,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科普,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专业顾问进行咨询。
